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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記者張存薇/台東報導]台東縣長黃健庭「藥商回扣案」被依貪污等罪起訴,一審依商業會計法判刑6月,高等法院維持貪污無罪見解,依商業會計法判黃5月徒刑,得易科罰金,最高法院去年10月撤銷、發回更審,高院更一審今天宣判維持原判,黃健庭人正在馬來西亞參加2018西太平洋健康城市聯盟AFHC會議市長論壇,對於判決透過幕僚表示,失望、無法接受,也堅持自己的清白,將與律師討論下一步行動。
根據高院更一審判決,仍依商業會計法、稅捐稽徵法判黃健庭5月徒刑,得易科罰金;貪污部分仍認定無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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