博客來網路書店博客來網路書局 2018-11-01 17:04

〔記者溫于德/台北報導〕綽號「妮妮」的林姓女子,今年6月向虎航訂了2張機票,準備與友人一同飛往日本沖繩渡假,到了桃園機場臨時想更改航班遭到拒絕,與虎航人員爆發衝突,最終導致2人均未搭上飛機,林女事後向虎航求償2張機票錢共1萬3578元;虎航則反控她今年3月搭機時就曾聲稱恐慌症發作,導致將起飛班機需滑回停機坪,反訴求償1萬6783元。全案今天下午開庭,林女出庭前表示,已準備「診斷證明」、「虎航的信」以及「一些圖片」,將證明錯在虎航,請檢察官(應為法官)還她公道。

林女解釋,三軍總醫院日前已開診斷證明書,證明她有恐慌症,醫生證明不可能造假,一旦有假,醫生會構成偽造文書,具刑事責任;此外,虎航第一次寫給民航局的信件內容,與虎航之後再傳給她的反訴單中信件內容,雖屬同一封信,但明顯落差。

其三,是林女3月搭乘虎航時的照片,她解釋,圖中可以看出當日天氣狀況,並非刻意拒飛。

林女也說,錢再賺就可以,但自己的名聲一定要維護,「我不希望被虎航這家公司淹沒的這麼黑」,畢竟她也曾搭過長榮,反問現場記者「你們覺得水準有這麼低嗎?」、「會為了這六、七千塊,跟他(指虎航)這樣子搞嗎?」、「我今天要的是一個答案,你們為什麼要這樣子對待我?」

林女最後說,若虎航的文件上有偽造部分,將會提出刑事告訴,因為在法庭上是不能說謊的,否則刑事可以告誣告,民事可以告偽證,可說是最嚴重的罪;關於虎航可能涉及的刑民事責任,林女強調「我都有上網讀過」,也有律師朋友告知過她,所以非常了解。

目前北院庭訊還在進行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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